《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军事活动认定过程中“相关因素”标准的考量、修正与中国应用
周江(西南政法大学海洋与自然资源法研究所)
摘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强制争端解决机制允许缔约国对包括军事活动在内的争端事由作出声明,以排除该公约争端解决机构的强制管辖。但该公约本身并没有为军事活动提供定义,从新近国际海洋法法庭和附件七仲裁庭的司法实践看,二者倾向于综合考虑案件的“相关因素”对军事活动进行认定。然而实践中“相关因素”这一标准为军事活动的认定设置了较高的门槛,导致军事活动例外规则被束之高阁。因此,需结合条约解释规则对军事活动之原有意涵进行探寻,对“相关因素”标准进行修正:重视“争端主体”因素、重拾“争端背景”因素、增加“争端区域”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对稳定的军事活动认定模式。中国未来若因军事活动争端涉诉且选择应诉,也应结合“相关因素”标准的特点展开论述,争取适用军事活动例外。
关键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条约解释;军事活动;相关因素
发表于《中国海商法研究》2023年皇冠9393体育平台第3期
原文链接:/kanwu2023031324.pdf